為深入貫徹落實《“十四五”教育發展規劃》《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深化產教融合的若干意見》要求,深化產教融合、產學合作、協同育人,中智訊面向全國高等院校提供教學內容和課程體系改革、師資培訓、實踐條件和實踐基地建設、創新創業教育改革項目支持。中智訊將持續為合作院校提供課程資源、師資培訓、基礎設施建設、實訓實踐基地建設、創新創業中心建設等服務,協助院校完成學科頂層設計,助力院校的課程體系建設、師資團隊建設、教學改革,提升學生能力素質,以支持高校教學內容和課程體系改革與實踐條件建設,促進高校實踐教學創新改革,提升高校實驗教學綜合水平,推動高校復合型工程專業人才培養。
一、項目簡介
項目類型 | 項目簡介 | 支持項目數量 |
---|---|---|
教學內容和課程體系改革項目 | 將面向全國高校智能科學與技術、計算機、人工智能、電子信息、物聯網等相關專業和教師,由中智訊公司提供經費支持,將產業和技術的最新發展、行業對人才培養的最新要求引入到教學過程中,通過單門課程或系列課程的建設,推動高校更新教學內容,完善課程體系,形成能夠滿足行業發展需要的、可共享的課程及教材,打造持續健康的人才生態系統,構建素質、能力、知識、創新相互協調的人才培養體系。推動大學生“新一代人工智能”應用能力、“開源信息技術”應用能力及“智慧農業”應用開發能力培養的課程建設項目和教改項目。 | 25 |
師資培訓項目 | 該項目圍繞當前的產業技術熱點,協助提升一線教師的技術和課程建設水平。具體舉辦兩期師資培訓班,圍繞人工智能中間件開發、AI芯片應用、邊緣技術應用等領域開展。 | 5 |
創新創業教育改革項目 | 該項目面向全國高等院校高校嵌入式、人工智能、物聯網、移動互聯網、大數據等方向和領域,建立雙向合作機制,創立符合產業需求與促進高校專業學科發展的創新創業人才培養模式,設立資助課程項目,構建全新課程體系和創客空間、大學生項目孵化平臺等。 | 5 |
實踐條件和實踐基地建設項目 | 中智訊公司將于與高校合作建設聯合實訓室、實踐基地,提升學校專業實踐環境,共同開發有關的教學資源,提升學校實踐教學水平。實踐條件建設項目圍繞目前“新一代人工智能”、“開源信息技術”、“智慧農業”領域,支持高校在這些技術方向建設聯合實訓室,服務高?;A教學及實訓科研。同時也可以基于實訓室環境開展創新創業、培訓認證、課程建設等,推動高校技能型人才培養。 | 2 |
二、申請辦法
1、中智訊2023年5月教育部產學合作協同育人包含四個項目:教學內容和課程體系改革、師資培訓、創新創業教育改革、實踐條件和實踐基地建設項目。申報人應下載并閱讀附件1,根據自身需求進行相關項目申報內容的了解,并按照附件中的申報書,登錄“教育部產學合作協同育人項目平臺”(項目平臺網址:http://cxhz.hep.com.cn ),進行注冊申報;
2、中智訊公司與項目負責人所在高校簽署立項項目協議書,教學內容和課程體系改革、師資培訓、創新創業教育改革、實踐條件和實踐基地建設項目要求在立項項目協議書簽署后一年內完成;
3、項目申報人將加蓋學校公章的立項項目協議書原件三份快遞至中智訊公司,地址:湖北省武漢市東湖高新技術開發區華師園北路18號光谷科技港2棟A座604-606室,收件人:李女士,電話:027-87608658-819;
4、若有任何疑問,請致電:027-87608658-819,聯系人:李女士。
三、申請注意事項
1、項目申報人登錄后可點擊“產學合作”-“查看企業項目指南”查看企業項目指南。在“企業項目列表”頁面中,可根據“企業名稱”“項目名稱”“項目類型”“涉及專業及產業方向”檢索項目。
2、在“企業項目列表”頁面,可點擊“企業名稱”“項目名稱”等查看企業項目指南,并可在企業項目指南頁面下載企業項目申報書。確定申報意向后,點擊“企業項目列表”頁面中的“申請”按鈕填寫項目申請表單。在“項目申請表單”頁面,填寫相關內容后請及時保存,確認無誤后點擊“申請”按鈕提交項目申請。已保存但未提交的項目可在“產學合作”-“管理項目申請”的“待辦”列表中查看(如項目未顯示,請點擊“刷新”按鈕)。
3、“項目負責人”默認為當前登錄用戶,請確?!绊椖可暾埍韱巍表撁嬷械摹绊椖控撠熑恕迸c項目申報書中的項目負責人一致。每個項目的項目負責人僅限一人。請勿代替他人申報,以免影響立項結果。
4、每位申請人僅允許有3項在研項目(不包含未立項項目和已結題項目),且每年最多申報3個項目,超過申報數量的項目不予立項。
5、項目申報后,請及時關注高校和企業審核進展。企業審核通過的項目,高校與企業應簽署合作協議,明確項目內容、資助形式及時間、預期成果、項目周期和驗收標準等事項。合作協議由高校與企業簽署,協議蓋章必須為高校、企業公章(或合同章)。合作協議由項目負責人上傳至項目平臺,并須經企業確認。請及時關注協議確認進度,以免影響項目立項。
6、高校管理員請按照要求審核師生的項目申請。
7、已發布的企業指南持續有效,不受立項名單發布批次限制,可在本年度內分兩次提交立項審核。
四、時間安排
2023年8月31日前在平臺內完成協議確認的項目,將納入2023年第一批立項名單審核與發布。
2023年10月15日前在平臺內完成協議確認的項目,將納入2023年第二批立項名單審核與發布。
2023年10月15日后在平臺內完成協議確認的項目,將不納入教育部產學合作協同育人項目。